關于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的通知
有關考生:
根據《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規定,現將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成成績,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2:1比例確定現場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名單見附件1)
二、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資格復審地點:埇橋區教育體育局后二樓會議室(宿州市澮水東路726號)
三、需提交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現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從網上下載打?。?、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防疫須知。其中:
(1)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同時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網上報名時填報的畢業證書專業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以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網上報名時填報的畢業證書專業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人員、尚在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等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辭職證明)。
(5)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人員,憑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段、學科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復審;如資格復審時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號碼,須提供在有效期內且符合崗位要求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同時提供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書面承諾,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四、遞補辦法
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分崗位按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五、其他相關事宜
1.擬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為復審。
2.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3.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即可參加專業測試,按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
4.考生進入現場資格復審場所須佩戴口罩,同時配合疫情防控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 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僅通過埇橋區人民政府網、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發布,請有關考生及時登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
6.咨詢電話:0557-391227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擬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附件2 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同意報考證明.docx
附件3 2021年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防疫須知.docx
宿州市埇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5月8日
文章來源:http://www.szyq.gov.cn/zx/gsgg/154370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