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廳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將云南省水利廳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云南省水利廳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中心(局)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報考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云南省水利廳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中心(局)相關職位的報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5月8日(星期六)9:00至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華山南路78號光復樓101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筆試準考證(2份);
(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四)所在學校或者單位簽字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五)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報考云南省水利廳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中心(局)綜合管理崗位的考生,須提供黨員證明信;
(七)2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八)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請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二)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三)資格復審時因個人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以進入該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考錄環節不再遞補。
(四)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及遞補人員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工作期間,將通過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告知考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務必保持通信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云南省水利廳
2021年5月6日
來源:http://wcb.yn.gov.cn/arti?id=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