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龍崗區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深龍委辦[2010]41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工作的需要,現制定民兵應急分隊隊員的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方式及范圍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坪地街道范圍內采取公開招聘方式進行。
二、招聘的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民兵應急分隊隊員3名。
(二)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3、通過分隊100米,5000米、單雙杠體能測試和體檢的人員中擇優錄取。
4、部隊退伍軍人、深圳本地青年優先。
(三)不受理下列人員的報考申請
1、有違法行為記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坪地街道組織部(二棟407)。
3、報名方式:只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到報名點領取《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報名表》,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4、所需資料:(1)身份證、戶口本;(2)學歷證明;(3)計生證明;(4)無犯罪證明(以上4項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5)兩寸免冠彩照2張。
報名現場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二)組織考試
考試內容為4項體能測試:100米(13″50),5000米(23′00)、單雙杠(8個/10個),按考核成績合格高低擇優錄取。
考試時間和地點:2012年9月21日下午4:00在應急分隊組織考試。
(三)體檢
體檢由考生自行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注意事項在公布體檢及聘用人選時一并告知。
(四)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街道內公示3天。
(五)上崗
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德才和工作表現考察合格,即聘用為民兵應急分隊隊員。
四、本公告解釋權屬中共坪地街道民兵應急分隊。
坪地街道民兵應急分隊咨詢電話:84071137
中共坪地街道民兵應急分隊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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