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紀委監委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紀委監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晉源管理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公開招聘的15名工作人員,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其中,面向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招聘10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1名,面向社會招聘4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省紀委監委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均視同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2019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以上參加招聘人員服務(服役)期滿截至時間為2021年4月16日。
二、招聘條件
(一)參加招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立場堅定,有志于投身紀檢監察事業;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能力素質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作風優良、遵紀守法;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7.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8.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9.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已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筆試
考試報名和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資格初審由山西省紀委監委組織部組織,資格初審通過的,方可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可于2021年6月上旬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在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www.sxdi.gov.cn)公布。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身份證、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2019年、2020年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2)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出具)。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同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面試由山西省紀委監委結合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形勢要求,負責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www.sxdi.gov.cn)公布。
面試根據崗位需求,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面試成績當天發布。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考察和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www.sxdi.gov.cn)發布,具體工作由山西省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內容:主要對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為放棄資格。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費用由考生承擔。
在考察、體檢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因考察、體檢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www.sxd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有關規定進行試用,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嚴肅招聘紀律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或在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為招聘對象跑關系、打招呼,影響和干擾招聘工作,不得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調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的規定和政策,認真把關,不得借調出之機對招聘對象突擊提拔和入黨。
九、咨詢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省紀委監委組織部,筆試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咨詢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0351-6779703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山西省紀委監委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山西省紀委監委組織部
2021年4月16日
來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sydwks/2021sydw/202104/t20210415_206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