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優化江津區城市管理干部隊伍結構,經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黨委研究,現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原則與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名額、范圍及條件
(一)名額
本次面向重慶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二)范圍
江津區事業單位和重慶市內其他區(縣)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均不含教育、衛生系統人員和工勤人員)。
(三)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服從崗位調配;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2. 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
3.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21年3月31日);
5. 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熱愛文秘工作,主要從事材料撰寫工作,或從事行政執法相關工作,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綜合服務能力和創新拓展能力;
6. 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 承諾在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系統至少工作3年;
8. 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組織處理、誡勉談話的人員;
2. 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規定(約定)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3. 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和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1)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提交報名材料到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辦公室(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大同路278號江津區城市管理局707室);(2)網上報名:將報名資料發送至郵箱344120636@qq.com,郵件標題命名方式為“選調報名+本人姓名”。聯系人:鐘雪飛、王皓,聯系電話:47561299。
3. 報名資料:①《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原件1份;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料復印件各1份,其中區外事業單位報考人員還需提交《干部檔案專審表》復印件1份?,F場報名的須同時提交②原件(原件審驗后退還),網上報名的提供①②掃描件(原件在考試前提交審驗)。報考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4. 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全過程。一旦發現報考人員與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資格。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確定人選,實際報名人數與擬選調崗位名額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
1.筆試。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主要測試相應業務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筆試總分為100分。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面試人員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崗位匹配度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由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如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由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黨委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考察合格方可進入后續環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資格的,由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黨委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五)確定人員和公示
由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黨委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根據本人現聘崗位情況和選調單位崗位空缺等情況綜合確定擬調入崗位類別及等級。對擬選調人員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犯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江津區紀委監委駐區住房城鄉建委紀檢監察組舉報(舉報電話:47526596)。
本簡章由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來源:http://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202104/t20210406_907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