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
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
工作人員筆試成績、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現就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詳見《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2)。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9:00至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嵩明縣教育體育局一樓便民服務中心。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考《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崗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
(3)《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1份;
(4)任職工作經歷證明、職稱評定材料復印件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6)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管理部門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2、報考《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崗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
(3)《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1份;
(4)任職工作經歷證明、職稱評定材料復印件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6)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7)表彰獎勵的證書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管理部門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環節。
2.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提交親筆簽名的放棄資格復審承諾書。
3.資格復審人員出現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及后續環節。
4.遞補人員將通過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資格復審,請考生保持通信暢通,如因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有誤、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對考生提醒如下:
1.對從境外到昆入境、國內高風險地區返鄉回昆人員,一律嚴格實施“14+14”隔離觀察措施,即:集中隔離14天,期間進行3次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后,繼續居家觀察14天,在解除居家觀察前再做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方可解除居家觀察。
2.對國內中風險地區返鄉回昆人員,嚴格實施14天居家觀察,期間,進行2次核酸檢測,同時,居家不得外出,家人不參加聚集性聚餐、聚會活動。居住地的社區(村組)每天要對其開展健康監測。
3.從國內低風險地區返鄉回昆人員,返鄉回昆前7天內到出發地有資質的核酸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返鄉回昆。返鄉回昆途中應避免經過或在高中風險地區停留,全程做好自我防護,到昆時需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不能提供的,24小時內,就近到有核酸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方可有序流動。
4.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時,云南省內均為低風險地區,暫不需要提供核酸檢測證明,出行請務必做好個人的防護。請考生密切關注本地區及昆明市疫情發展和防控工作各項要求,以最新通知為準。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附件:
附件1:嵩明縣教育體育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附件2:嵩明縣基礎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 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嵩明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3月23日
來源:https://www.ynkszp.com/kaoshizixun/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