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太湖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體能測評的補充通知
經請示縣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年太湖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體能測評將如期在2021年3月2日舉行。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加強疫情防控有關部署要求,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知悉相關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2021年2月16日后從安徽省外來(返)皖的考生,務必于測評前7日內做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參加測評,檢測報告應在3月2日體能測評資格審查時交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存檔備查,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檢測報告的考生不予參加測評。非2021年2月16日后從安徽省外來(返)皖的考生應在進入考點時提交親筆簽名的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請考生自行下載打?。?,否則影響考生參加體能測評??忌[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文章來源:http://www.thx.gov.cn/thxw/tzgg/2018583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