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我想請問下,4月考的這個教師資格認定,采用的評分標準是什么???
回復: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具體測試辦法和評判標準按照云南省教育廳《關于下發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等辦法的通知》(云教人[20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
測評的項目及分值:
教育教學能力測評主要從課堂教學(實際授課)和課后說課兩個方面進行測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課堂教學綜合考核占60分,課后說課占40分。測評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課堂教學測評
(1) 教學目標,分值為12分
(2) 教學內容,分值為10分
(3) 教學方法,分值為10分
(4) 教學技能,分值為12分
(5) 教學效果,分值為12分
(6) 教學態度,分值為4分
——課后說課測評
(1) 教學思想和觀念,分值8分
(2) 教學理論知識的應用,分值8分
(3) 所教學科的知識體系,分值8分
(4) 教學常規,分值8分
(5) 教學反思能力,分值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