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2020年公開招聘資源管護人員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太統-崆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森林資源管理,提高管護能力和水平,決定在平涼市范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資源管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職責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擬面向平涼市公開招聘森林資源管護人員15名(含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戶口所在地為平涼市各縣區的具有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它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林業和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年齡在25周歲(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歲(截止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夠勝任野外巡護工作,經過培訓能初步掌握林業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能獨立完成巡護日志填寫和巡護軟件操作等工作。
5.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符合公益性崗位其它條件并滿足招聘條件的人員直接聘用到公益性崗位。
6、退伍軍人、從事過森林管護工作或有森林管護經驗的人員、持有B1以上駕駛證人員在相同條件和成績時優先聘用。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有重大違紀行為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正在履行勞動合同,且無法及時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三)崗位職責
資源管護崗位在我局太統、麻武、后河三個保護站轄區內,從事森林資源管護工作,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責任片區的森林資源管護工作;
2.宣傳林業和自然保護區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
3.對管護區森林資源和其它保護對象進行巡查;
4.及時發現、處理保護區內違法用火、建設項目、占用林地、破壞森林資源和獵捕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并向所在保護站報告處置;
5.完成保護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10月通過平涼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崆峒區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門戶網及相關平臺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10月25日至11月15日(公益性崗位報名截止日期以平涼市人社局公告發布的報名截止日期為準),報名地點為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組織人事科(崆峒西路239號)。
聯系人:任笑慧,聯系電話:0933-8710745。
2.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由資源管護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報名受理、資格審查工作。
3.應聘人員需現場報名,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和其它證照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并填寫《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公開招聘資源管護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填寫時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的基本情況及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專業等信息)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4.對重點疫區返鄉報名應聘人員,在符合隔離期限規定的前提下,經醫學檢測無問題后,方可參加報名和筆試。
5.符合公益性崗位要求并滿足其它應聘條件的人員經審查后可直接聘用,聘滿平涼市人社局批準的公益性崗位名額為止。其余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在報名的同時需上交本人近期正面藍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
6. 經審查,對不符合應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當場告知不予受理報名。
7.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等任何費用。
(三)筆試
筆試地點為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四樓會議室,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測試內容為林業政策法規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包括政治理論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等內容初步掌握情況及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面試范圍,如人數不夠,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地點在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三樓會議室,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內容為林業政策法規、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
(五)加分
退伍軍人、從事過森林管護工作或有森林管護經驗的人員和持有B1以上駕駛證照人員在總成績中加5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
(六)資格復審
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出現未通過審核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復審要求提供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證明和體檢證明材料。體檢應到二甲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不能提交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證明和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被取消資格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環節出現空缺的崗位,可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聘用及待遇
(一)崗前培訓:對擬聘人員進行3-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職業素養、資源日常巡護、森林防火、天保公益林管理、有害生物和疫源疫病監測、禁種鏟毒等工作開展方法和實踐技能。
(二)簽訂合同:擬聘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一簽。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不予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期滿可根據合同期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三)薪酬待遇:試用期月工資2300元。試用期滿合格正式聘用后,月應發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為2600元,績效工資為400元,績效工資根據月度考核實績發放。工作滿一年后考核合格繼續聘用的,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將根據履職盡責情況和工資水平等建立工資增長機制,逐年提高工資待遇。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年度考核名次靠前的在績效工資基礎上將給予一定的績效獎勵。聘用人員的住宿和冬季取暖由單位統一保障。
(四)社保繳納: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統一為試用期滿正式聘用的資源管護人員繳納職工“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其中公益性崗位人員 “五險”繳納按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平涼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平人社通〔2019〕289號)辦理。“五險”中單位繳納部分由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按月從本人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管理考核:聘用人員由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生態建設科和所在保護站,根據合同和其它有關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和年度考核。
(六)資源管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聘:
1.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2.不履行管護職責的;
3.年度綜合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它事項
為保證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舉報部門和電話: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0933-8711775
咨詢部門和電話:太統-崆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組織人事科,0933-8710745。
來源:http://www.pingliang.gov.cn/xwzx/tzgg/202010/t20201023_861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