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總工會2020年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工會人才隊伍建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鄉鎮、街道、社區基層工會組織規范化運行,服務好塔城市各族干部職工,擬公開招聘一批工會工作者,具體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人數
應屆、歷屆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塔城地區戶籍(含兵團戶籍)。優先考慮困難職工家庭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零就業家庭畢業生、低保家庭畢業生,及相關社會組織工作經驗者等,共計28人。詳見崗位表。
二、崗位職責
1、掌握并積極宣傳工會相關法規和政策。
2、經辦困難職工申報、政策補助等服務時的對象排查、家庭收入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工作。
3、定期核查困難對象家庭收入,負責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和檔案管理工作。
4、做好工會組建、換屆等相關業務工作。
5、協助做好其他有關工會工作。
三、招聘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4、堅持遵循司法規律、人崗相適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歷屆畢業生,退役軍人、建檔立卡貧困戶、困難職工家庭、零就業家庭子女、有工會工作經歷者優先。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歲以上、37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精通國語并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一定的文字表格處理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8、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曾被其他單位辭退人員。
9、錄用后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10、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11、在有工作經歷單位有失信表現的。
12、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2日-10月26日。
2、報名地點、聯系人: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聯系電話:0901-6234562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根據職位要求,結合自身條件,每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
4、報名所需紙質版材料:
1、《塔城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塔城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審表紙質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學歷/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
3、戶口本首頁(或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以上資料均用A4紙復印。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名時考生如提供的資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20年10月28日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聯系電話:0901-6234562
(二)考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2、考試科目:
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統一采取閉卷形式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3、筆試成績的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網,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廳和塔城市工會一樓大廳公示筆試成績。
(三)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招錄1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
2、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另外通知
3、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單
4、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5、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依次排名,確定下一環節人員。
(四)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規定組織實施,由指定的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并以此為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對體檢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五日內可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可以復核一次并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政審
進入的考生由《塔城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政審。
(六)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塔城市政府網、塔城市總工會一樓大廳公示(五個工作日)。對群眾舉報有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的,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工資待遇
1、擬聘用人員經崗前培訓合格者由塔城市總工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管理。
2、被聘用人員自接到用人單位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總工會統一招聘人員介紹信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需按照總工會的通知,按時參加業務培訓。
4、聘用人員在總工會崗位的由總工會負責考核,在社區崗位的由總工會和用人單位共同考核(總工會考核分值占60%,用人單位占40%),凡連續兩年定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工資待遇為2500元/月。五險由塔城市總工會繳納。
八、監督及其他要求
1、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塔城市紀檢部門、人社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參與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3、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九、相關事項
本公告由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由《塔城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十、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901-6234562
附件一:2020年塔城市總工會公開考試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二:2020年塔城市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人員報名表.xls
附件三:2020年塔城市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人員政審表.doc
塔城市總工會面向社會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0年10月22日
來源: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010/t4028818275022c5f01754e649d910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