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警務輔助人員事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充實余杭區警務輔助人員事務中心工作力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杭州市余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定,經研究決定招聘工作人員8名[其中崗位一招聘3名(男3);崗位二招聘5名(男5)]?,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身體健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崗位一: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公安保衛工作經歷且目前受聘于余杭公安系統輔警崗位,或目前受聘于余杭區所轄鎮(街道)的勤務中隊(原特勤崗位)滿2年的人員[受聘期間,獲得過區(局)級及以上治安保衛榮譽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崗位二:要求目前受聘于余杭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治安防控機動隊(以下簡稱PTU)輔警崗位,且受聘期限累計滿2年的人員[受聘期間獲得過區(局)級及以上治安保衛榮譽,或在任崗組隊負責人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次招聘涉及的受聘期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日。
二、報名
1、采用現場報名。報名時填寫《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警務輔助人員事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榮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報名地點:余杭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余杭區東湖街道星光街123號)。
3、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體能測試
1、報名當天同時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且符合其他報名資格條件者取得筆試資格。體能測試地點在余杭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操場。
2、體能測試具體標準參照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評分標準執行(崗位一體能測評分要求達到205分,崗位二體能測評分要求達到230分)。
四、理論筆試
1、崗位一:理論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一科,滿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計入筆試總成績。
崗位二:理論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一科,滿分100分,按50%比例折算計入筆試總成績。
2、筆試時間:11月22日(與全區其他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同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五、考核賦分
考核賦分主要分為榮譽分、工作及任職經歷分、民主測評分,各項分值計算辦法為:
1、榮譽分:
崗位一:獲得過區(局)級及以上治安保衛榮譽的,按所獲榮譽等級、次數賦分。最高不超過15分。
崗位二:獲得過區(局)級及以上治安保衛榮譽的,按所獲榮譽等級、次數賦分。最高不超過20分。
2、工作及任職經歷分:
崗位一:根據公安保衛工作經歷年限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11月1日。
崗位二:根據公安保衛工作經歷年限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在任崗組隊負責人的,給予一定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工作及任職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11月1日。
3、民主測評分:
崗位一:對筆試者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作出綜合評價。最高分10分。
崗位二:對筆試者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作出綜合評價。最高分20分。
考核分值計入筆試總成績:
崗位一: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理論筆試占70分、榮譽占15分、工作經歷占5分、民主測評占10分。
崗位二: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理論筆試占50分、榮譽占20分、工作及任職經歷占10分、民主測評占20分。
各項分值計算辦法,另行通知。
六、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1、崗位一: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60%與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理論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下同)。
崗位二: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70%與3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各崗位體檢對象均按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
2、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
3、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鞓藴蕝⒄铡豆膊筷P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的,在各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余杭區政府門戶網站、余杭公安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2、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及時辦理報到、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杭州市余杭區各類人事考試。
2、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89261041、89261509。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
2020年10月15日
信息來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0/10/15/art_1229176194_3656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