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20年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考生須知
一、云南省省直戒毒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在體能測評中,每名考生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為1次。
二、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參加測評的考生要嚴格遵守云南省司法廳公告的《云南省監獄戒毒系統2020年度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所述內容(登陸云嶺先鋒網公務員招考欄查看下載)。
考生因身體健康、未能按時到達測評現場、未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測評的,一律視為自動棄權體能測評資格。
三、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進入考點后將逐一進行身份確認,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考生須服從測評現場工作人員統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隨意走動、喧嘩??忌跍y評過程中不得攜帶通信工具,個人所帶通信工具在測評正式開始前交工作人員保管。
五、考生家屬、親友等與測評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測評現場或在測試場地周圍逗留。
六、參加測評時,著裝不作統一規定,建議著運動類服裝為宜。
七、考生在指定位置等候測評,并按抽簽確定的順序,由現場工作人員引導到各測評點,依次參加測試。
八、考生須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程,提前做好充分準備,防止測評時肌肉拉傷等現象發生,并在測評時注意安全。如有身體不適者,應提前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如身體狀況不允許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執意要參加,須簽訂保證書,由此導致的后果自負。測評中發生意外受傷,不能繼續完成體能測評的,按放棄體能測評處理,考生須簽字確認。
九、測評前,考生須認真聽取工作人員的講解,明確測評項目的規則、合格標準、注意事項和要求。測評后,記分員登錄完考生各項目成績后由考生簽字確認并經裁判員、監督員簽字后為有效成績。
十、測評成績分合格、不合格等次,三個項目均合格才視為體能測評合格,有一項未達標者,則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可選擇繼續參加剩余項目的測評,也可選擇不再參加剩余項目的測評。測評成績于當場公布,考生如對成績有疑意,應當場向監督仲裁人員申訴反映,過時不再受理。
十一、考生如已懷孕,須在測評前主動申報,由本人和家屬提出申請,在《責任書》簽字后,方可安排測評,隱瞞情況者后果自負。
十二、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當日,在云南警官學院同時組織實施資格復審,請考生按招考公告有關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及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來源:http://jdglj.yn.gov.cn/ynjiedu/TongZhiGongGao/13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