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章水鎮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從事基層公共服務工作公告
根據《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基層服務平臺人員招錄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鎮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從事基層公共服務人員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附加分:(1)章水本地戶籍(需有戶籍證明),筆試分加2分;(2)海曙區戶籍退役軍人(需有退役證),筆試分加2分;(3)有一年以上勞動仲裁、勞動調解等基層工作經驗的(需有工作證明與社保證明)。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招聘范圍 | 所學專業要求 | 備注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 | 2015年6月及以后畢業,寧波市生源 | 專業不限 |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18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海曙區章水鎮政府黨政綜合辦,電話:88476541;聯系人:章老師。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一寸照片等招聘崗位要求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當場填寫報名表并接受資格審核。
4.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指標數之比不足2: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
(二)考試
考試形式:考核由章水鎮黨政綜合辦統一組織,采用面試和筆試相結合,按6:4比例折算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荚嚂r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章水鎮組織實施,具體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疾旖Y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招聘各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報考人員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和職位要求。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 錄用人員為合同用工性質,需服從鎮政府崗位統一調配;在招聘公告發布一年內若出現離職的,空缺名額可直接從本次招聘相應職位應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88283067。
海曙區章水鎮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信息來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0/9/17/art_1229116396_3211303.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