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興市南湖區新豐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 招聘范圍:具有嘉興市南湖區戶籍,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事業心、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2. 已經在新豐鎮域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聘用人員報考,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公章);
3.崗位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
4.服從新豐鎮統一安排,在鎮機關或村(社區)工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報名、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進行。
(一)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1. 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9月11日,8:30—11:30、13:30—16:30
2. 報名地點:新豐鎮人民政府309辦公室,
聯系人:周女士(聯系電話:83022957)
3. 報名材料:
(二)初審
由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確認通過初審人員名單。
(三)筆試、面試
初審通過后,崗位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1:5,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崗位報名人數大于1:5,首先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1:3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最后總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替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五)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通過后聘用。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與第三方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工資薪酬待遇按鎮勞務派遣標準。擬聘用人員需在公示結束一周內報到。如在聘用期內發現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原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紀律和監督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招聘工作由新豐鎮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凡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83028737(非咨詢電話,不接受報名咨詢)。
新豐鎮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信息來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9/7/art_1581228_56691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