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2020年開發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2020屆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就函〔2020〕1號)和《關于開發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5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引導和鼓勵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就業,托底安置困難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開發崗位
根據省工作要求,韶關市擬開發100個左右社區工作者臨時性崗位,我市崗位名額由韶關市統籌分配,主要用于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協助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工作,服務期2年,到期不續聘。
二、安置對象
具有韶關市戶籍的2020屆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包括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人員;
3.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就業創業證》第七頁就業援助卡中就業援助對象認定情況標注或第六頁失業登記1年以上未就業人員信息)。
三、安置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自愿從事社區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薪酬待遇
根據粵就函〔2020〕1號規定,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就業,崗位薪酬待遇參照當地同條件社區工作者工資水平發放待遇,所需資金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列支。結合韶關實際,我市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就業崗位薪酬待遇定為4.3萬元/人/年。
五、組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9月 7日-9月 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城鄉困難家庭或殘疾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等有關證明材料(審核原件,交復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4張,填寫好《韶關市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名登記表》(附件1)四份(貼彩照)及《報名承諾書》(附件2)一份至南雄市人社局人才中心,地址:南雄市朝陽南路299號市人社局辦公樓四樓,咨詢電話:0751-3886789。
(三)報名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承諾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安置人員資格。
(四)報名人員不得報名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名該單位負責人員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察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根據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所有報名人員必須主動如實填報健康碼信息和活動軌跡(近來14天-計算至參加現場報名的前一天),現場報名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綠碼或有效期內的核酸檢測報告,同時自覺配合現場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健康碼或核酸檢測報告查驗。如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不得進入報名現場。
六、崗位管理
市人社局人才中心完成報名登記后,將《韶關市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名登記表》報送南雄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根據名單兜底安置到社區崗位。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社區(用人單位)要加強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在崗人員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和發放勞動報酬,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報名登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紀檢監察電話:0751-6976210。
(四)公告發布網站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請報名人員在此網站“招考信息”一欄查看公告和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名單。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人社局和南雄市民政局負責解釋(市人社局0751-3886789,市民政局0751- 6976707)。
附件:1.韶關市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名登記表
2.報名承諾書
3.粵康碼小程序圖片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雄市民政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1:韶關市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名登記表.doc
文章來源: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1860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