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我是07年本科畢業,畢業時與一家單位簽過就業協議,后來沒去報到,有一份這家單位的退檔函。后來去過兩家私企工作,但都沒簽過合同,現在沒什么工作,請問我這種情況算就業期內未就業人員嗎?很多事業單位都要求未就業證明,可是我們人事局都說我不屬于未就業人員,要畢業時沒簽過就業協議書,報到證沒有工作單位,好像是說開回云南省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的才算就業期內未就業人員,所以不給我開未就業證明。(注:我的檔案戶口畢業時放在大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目前轉回原籍),還有如果我不是未就業人員,那報考公務員時我以什么身份報考?
回復:以失業人員身份報考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