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選調綜合文字崗位干部公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地處新疆首府烏魯木齊,為正師(廳)級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擬選調綜合文字崗位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計劃選調第十二師黨政機關部門綜合文字崗位干部若干名。
二、選調范圍
疆內外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較強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寫作能力,有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綜合部門或文秘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歷,熟悉公文寫作,能夠獨立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
(三)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文史類、法學類、師范類、管理類等相關學科專業背景,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6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8月16日后出生);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政務門戶網(http://12s.gov.cn)下載《2020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選調綜合文字崗位干部報名表》(附件),填寫完整信息,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附相關材料,傳真或通過電子郵箱發至兵團第十二師黨委組織部(傳真:0991-3781396,郵箱:755695913@qq.com)。電子版材料以“個人姓名+職位編號”為文件名,壓縮后發至指定郵箱。相關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如屬國內取得的,需同時提供網絡查詢頁面復印件;如屬國外取得的,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可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3)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5)本人近期撰寫、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領導講話、綜合文稿等各類文字材料2-3份,提供的材料務必為本人獨立起草完成,內容不含涉密信息。
2.按照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最終進入筆試環節人選。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將一對一另行進行通知。
(二)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統一進行文稿起草能力測試,重點考察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
(三)面試及體檢
1.筆試成績達到及格標準的,統一組織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2.綜合筆試、面試成績形成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以1:1比例進入體檢。體檢委托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環節出現空缺的,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不列入考察人選。體檢費用由十二師承擔。
(四)考察
1.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
3.考察環節出現空缺需要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調動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按程序報批后,在兵團第十二師政務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結合選調干部工作經歷和崗位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安排到師黨政機關綜合部門任職,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五、相關待遇
(一)職務職級。選調干部符合職務和職級提拔晉升資格條件的,根據崗位情況和個人表現原則上可提拔晉升。
(二)住房政策。選調干部由師機關統一安排周轉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購買住房可享受師機關干部同等政策。
(三)配偶就業政策。配偶可以隨調隨遷,根據個人意愿和配偶實際情況,相應安排在機關事業單位或推薦到企業適當的崗位工作。
(四)子女入學政策。子女隨遷后就近入園入學,其中:初中適齡學生可在兵團一中十二師分校入學,高中學生可在兵團二中十二師分校入學。
(五)交通費用報銷政策。所在單位報銷調入首次進疆交通費。
六、紀律監督
(一)兵團第十二師紀委監委對此次選調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參加選調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調紀律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選調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長期有效,由兵團第十二師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歡
聯系電話:0991-3781291 15877430992
第十二師黨委組織部
2020年8月16日
來源:http://www.12s.gov.cn/xwzx/gqgg/706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