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泉州市豐澤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筆試成績公示和進行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教師招聘考試筆試成績已由福建省教育廳公布,根據《2020年豐澤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公告》的有關精神,現將考生最終的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成績+加分)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教育局人事股反映,電話:0595-22508503。
2020年8月19日-8月20日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各位考生應于規定的時間內到豐澤區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供相應的材料(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生源地的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學歷學位查詢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應交原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應提供學校相關的證明材料,已在民辦校就業的人員需提供學校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材料)。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0年8月21日(有關要求同上)。資格復審地點:豐澤區教育局人事股(豐澤區妙云街160號豐澤樹脂工藝品研發展示中心大樓五樓508)。咨詢電話:0595-22508503。
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8號)等文件精神。
2020年泉州市公開招聘教師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不將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作為資格復核和聘用的限制性條件。高校畢業生參加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被聘用的,學校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豐澤區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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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www.qzfz.gov.cn/zwgk/xwzx/tzgg/202008/t20200812_24040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