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曙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為了適應海曙區衛生健康事業的快速發展,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合理配置高素質的專業隊伍,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4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條件(40周歲以下指1980年8月4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5年8月4日以后出生,50周歲以下指1970年8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1日;
2、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海曙區第二醫院郵箱地址:nbhers@126.com,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郵箱地址:haishujkzx@163.com,報名表中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確保暢通。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3、報名材料:
《2020年海曙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附件)及相關資料掃描件。
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身份證掃描件、戶口簿掃描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4)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掃描件。
4、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3日,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資格初審,并向報考者說明理由。
5、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6、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由區衛生健康局通知本人,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由區衛生健康局具體組織實施,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督導。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學位)證書、執業醫生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單位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命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主要對面試對象的專業技術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進行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憑《面試通知》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疾彀ㄕ徍同F實表現考察,由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和招聘單位組織,并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疾旖Y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擬聘用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其他事項
1、根據省編委辦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區第二醫院招錄人員的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3、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4、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社保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5、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從聘用之日起計算,不少于5年(不含進修時間)。
7、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曙區紀委海曙區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9188423。
8、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錄海曙區衛生健康局(http://hsjyh.haishu.gov.cn/main_wjj/index.html)查詢,咨詢電話:0574-87559737、87559815(海曙區第二醫院),0574-55001080(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附件:2020年海曙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docx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8月4日
信息來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0/8/4/art_1229099904_53987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