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報考工作的公告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辦〔2015〕62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6〕7號)和《安徽省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公告》,現就我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報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及條件
報考對象為歙縣戶籍,報考初中起點??茖哟谓逃秊閰⒓?020年全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考生,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為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忠誠黨和人民教育事業,熱愛鄉村教育,自愿報考定向培養小學教育,且保證畢業后回歙縣的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標準要求。
(三)報考初中起點??茖哟谓逃忌?,中考成績達到當年全省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專師范類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截止2020年8月31日,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考生年齡應不超過18周歲,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考生年齡應不超過22周歲。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我縣計劃定向培養38名鄉村小學全科型教師,其中初中起點??茖哟涡W教育專業35名、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3名。(詳細計劃如下表)
初中起點 | 馬鞍山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 | 合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阜陽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 阜陽職業技術學院 | 宿州職業技術學院 | 滁州城市職業學院 | 池州職業技術學院 | 高中起點 | 安徽師范大學 | 安慶師范大學 |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
35 | 3 | 3 | 4 | 6 | 6 | 8 | 2 | 3 | 3 | 1 | 0 | 1 | 1 |
三、錄取程序
(一)填報志愿。本著考生自愿的原則,各學校要組織和指導好初審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報志愿。
高考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7月27日至7月29日,考生只可填報一所院校志愿及一個與本人戶籍地招生計劃對應的專業志愿。
中考考生志愿填報方式和時間待市里確定后另行通知,志愿填報和確認地點在各中考報名點。
(二)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人社局、編辦、財政局和培養院校共同組織。
1.發布面試公告。歙縣教育局將通過歙縣政府網教育局信息公開欄向社會發布面試公告,公布面試對象(符合報考條件、已經填報省內定向培養志愿)、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內容(語言表達、思維品質和職業認同)等。其中,高考考生面試公告在7月31日12時前發布,中考考生面試公告在市規定的中考填報志愿結束后2日內發布。具體網址如下:
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58/11930/page_1.html
2.組織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面試工作。審查面試資格,根據考生面試表現,評定考生面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試結果??h教育局在面試結束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面試結果,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三)簽訂協議。簽訂協議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人社局、編辦、財政局組織,培養院校協同參與。
1.確定建議名單。面試結果公示無疑異后,縣教育局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在面試合格且持有本縣戶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據我縣招生來源計劃數,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錄取規則,按照高考(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擬定我縣簽訂協議建議名單。如有確定為簽訂協議考生中因個人自動放棄等原因,其缺額按照上述辦法進行遞補。擬定建議名單報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審核。
2.組織簽訂協議。經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縣教育局將通過上述網站公布2020年已確定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和統一簽訂時間、地點,組織考生與縣人民政府簽訂《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簡稱《協議書》,一式4份)??忌诤炗啞秴f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定向培養錄取資格。
(四)招生錄取。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高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中考錄取增設提前批次,初中起點??茖哟谓逃猩浫」ぷ饔墒胸撠煟囵B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中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錄取結果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四、就業安排和履約管理
(一)通過定向培養的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后由生源地縣級教育等部門按照定向培養協議占編分配到指定的鄉村學校任教,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年。
(二)對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除退還其所享受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費用及繳納50%違約金外,取消其公辦教師身份,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歙縣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
文章來源:http://www.ahshx.gov.cn/News/show/6995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