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在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比例內末位出現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少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或核減招聘人數。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詳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方式
(一)現場確認的方式。
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7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現場確認地點:防城港市教育局十樓會議室(防城港市港口區萬山路500號市林業大廈十樓)。
(二)寄送材料的方式。
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確有困難的,可于7月28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郵寄報考資格材料的復印件進行初審,且必須在面試前1天攜帶報考資格材料的原件到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場確認。材料郵寄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區萬山路500號市林業大廈801室,郵政編碼:538001,聯系電話:0770-2883826/2883827。
三、面試資格復審的材料要求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選須提供在防城港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下載打印并簽名的《教師招聘報名表》(1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面試資格復審人選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適用“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因面試資格復審時未能取得教師資格證,須提交思想品德鑒定、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面試資格復審時未能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如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面試資格,責任由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自負。
四、面試資格復審的工作要求
(一)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防城港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二)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的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三)以寄送材料方式進行初審但未現場確認,以及因填報的聯系電話有誤或長期關機致無法聯系的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
(四)若有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則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員應在接到招聘單位通知2天內,按上述材料要求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通知下一名報考人員進行遞補。
附件: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xls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