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市級公立醫院副院長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吸引和聚集優秀年輕人才干事創業,促進湖州市醫療衛生健康事業持續發展,推動湖州全力打造健康中國先行示范區,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浙江省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聘5名市級公立醫院副院長?,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湖州市中心醫院、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湖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湖州市婦幼保健院、湖州市中醫院各1名副院長。
二、選聘范圍
湖州市域外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任職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認真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熟悉醫療衛生行業發展情況和相關政策法規,有先進的醫院管理理念和實踐經驗,業界聲譽好;
3.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能力,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堅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4.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忠于職守,勤勉盡責,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實績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以人為本,仁心仁懷,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博士學位;博士畢業專業要求市中心醫院和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為內科學、外科學、急診醫學相關專業,市第三人醫院副院長為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神經病學相關專業,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為婦產科學、兒科學相關專業,市中醫院副院長為中醫學、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
2.具有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執業醫師類別為臨床或中醫;
3.年齡一般在 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 1 日后出生);
4.具有三級醫院中層崗位任職經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對下列情況予以優先考慮
1.獲得過MBA管理學位或其他相關管理學位的,具有海外醫院管理崗位任職或研修經歷的;
2.在醫學某學科領域擔任地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的,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的;
3.獲得衛生健康部門認可的其他表彰獎勵的,近3年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
2.受到黨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況的,存在違法行醫受到行政處罰的,以及在其他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4.存在學術論文造假、學術研究活動中有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受到處分或影響惡劣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 7月17日—7月31日。
2.報名方式:個人通過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市級公立醫院副院長報名表》(附件1),并在報名表本人簽名處手工簽字,連同以下材料(面試時提供原件)按順序合并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497104754@qq.com,郵件主題命名格式:XXX(姓名)+應聘XXX醫院副院長。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2)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
(3)畢業證、學位證(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
(5)任職文件;
(6)所獲獎勵證書(含榮譽證明);
(7)學術兼職和社會兼職證書等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
公開選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任職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
(三)面試答辯
由公開選聘領導小組組織專家成立綜合考評組,考評專家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談提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綜合素質、業務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對擬競聘醫院現狀的分析和醫院發展預期目標、采取的對策與措施等方面的能力。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由公開選聘領導小組組成考核組到競聘人員所在單位,按照《浙江省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任職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作風品行、專業素養、管理能力、工作實績和職業精神等情況。
(五)擬定人選
公開選聘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面試答辯表現,綜合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體檢。
(六)公示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經湖州市衛生健康委黨委研究,按組織程序辦理相關聘用及調動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為期5年(試用期1年)的聘用合同,同時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職務任命。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一)工資待遇:實行目標年薪制。具體由湖州市衛生健康委根據市級公立醫院綜合考評辦法與副院長的綜合能力水平和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確定。對5年聘期期滿考核優秀者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人才引進待遇:根據《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服務湖州高質量趕超發展的意見》(湖委發〔2020〕8號)規定,按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類別享受相應的購房補貼、安家補貼或租房(生活)補貼等待遇。引進的副院長為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可獲補貼110萬元,對列入湖州市A類高層次人才目錄的副院長最高補貼可達600萬元。
六、紀律與監督
應聘人員須準確填寫《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國公開選聘
市級公立醫院副院長報名表》,如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凡違反紀律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聘資格,并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為確保選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市衛生健康委駐委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2-2760058。
七、其他事項
(一)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處咨詢電話:0572-2760023、2760066,聯系人:蔡女士(18157280908)、何女士(13567226722)。通訊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青太路915號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處,郵政編碼:313000。
(二)本公告由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市級公立醫院副院長報名表
浙江省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7月17日
信息來源:http://hrss.huzhou.gov.cn/jgsydwgkzlp/20200717/i2738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