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2020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緩解農村衛生人才緊缺狀況,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衛生健康系統實際,經研究決定,諸暨市2020年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條件
參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統一招考的考生(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諸暨戶籍(以高考報名時考生戶籍為準),有志于投身諸暨市鄉鎮、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勝任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的考生。
二、培養計劃
1.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12人,兒科學專業1人,定向陶朱街道、暨南街道、浣東街道、大唐街道、楓橋鎮、牌頭鎮、店口鎮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專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48人,定向諸暨市村級衛生服務站。
三、委托培養學校、專業、學制及投檔成績要求
委托培養學校 | 專業 | 層次 | 投檔成績要求 | 學制 | 名額(人) |
溫州醫科大學 | 臨床醫學 | 本科 | 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 | 五年 | 2 |
紹興文理學院 | 臨床醫學 | 本科 | 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 五年 | 10 |
杭州醫學院 | 兒科學 | 本科 | 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 五年 | 1 |
臨床醫學 | ???/td> | 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 | 三年 | 48 |
四、招生錄取時間
定向培養的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五、培養經費和發放標準
定向培養生培養經費補助標準為本科生4.6萬元/5年/人,大專生為2.6萬元/3年/人,取得畢業證書時補助總額的40%,畢業到崗后一次性補助總額的60%部分,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六、招生(招聘)程序
諸暨市2020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工作實行高考招生錄取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為諸暨實施定向招生(招聘)。
1.發布公告。市衛生健康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績公布前,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和招生計劃,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2.填報志愿。溫州醫科大學本科臨床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紹興文理學院及杭州醫學院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谱畹屯稒n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學、生物三門至少符合一門)。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高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發至市衛生健康局。
3.組織體檢。市衛生健康局根據相關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考生體檢應當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安排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專業不招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所以建議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勿報考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
4.公示。市衛生健康局與市人力社保局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諸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
5.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攜帶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與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及個人信用承諾書(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6.投檔錄取。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市衛生健康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及個人信用承諾書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七、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畢業后經體檢、考核合格,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學業水平考試,根據學校成績60%+畢業后局組織考試40%計總分,按總成績擇崗。
定向培養本科生畢業后分配到陶朱街道、暨南街道、浣東街道、大唐街道、楓橋鎮、牌頭鎮、店口鎮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期限不得少于10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除外)。
定向培養專科生畢業后分配到村級衛生服務站,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之前,在村衛生服務站所在鎮(街道)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科室輪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正式到村衛生服務站從業,在村衛生服務站工作期限不得少于10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除外)。
定向培養生落實具體工作單位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能再參加學校組織的全日制學歷提升教育;定向培養生畢業后三年內不能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培訓合格證的,不再續聘。
2020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不回諸暨市基層醫療機構工作的,應當返還市政府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及相關費用,同時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關內容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聯系電話:87251056 )
諸暨市衛生健康局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信息來源:http://www.zhuji.gov.cn/art/2020/7/13/art_1452711_50415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