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決定,根據中央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和我省有關規定,對艱苦邊遠地區的職位,視情況可單獨或者綜合采取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地戶籍或生源的人員招考。
艱苦邊遠地區可面向當地事業編制人員和退役士兵招考,與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招考計劃。其中,當地事業編制人員,為在招考職位所在縣(市、區)工作滿2年且目前在崗的事業編制人員;當地退役士兵,為2018年1月以來退役的戶籍為招考職位所在縣(市、區)的退役士兵(戶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0年7月,下同)。
當地事業編制人員、當地退役士兵在報考時,請注意按《云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其他招錄條件”欄的說明進行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