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陽縣2020年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緩解基層衛生人才緊缺狀況。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開展2020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0〕8號文件)精神,2020年松陽縣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共招錄35名。現將有關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0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松陽縣戶籍,立志為松陽縣衛生健康事業服務,并與松陽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專業、計劃數及定向培養單位
培養層次 | 專業 | 計劃數(名) | 招生院校 | 定向培養單位 |
本科 | 臨床醫學 | 2 | 溫州醫科大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 | 縣級醫院2名 |
臨床醫學 | 23 | 麗水學院 | 縣級醫院15名,古市醫院2名,鄉鎮衛生院6名 | |
中醫學 | 6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 縣級醫院2名,古市醫院1名,鄉鎮衛生院3名 | |
口腔醫學 | 2 | 麗水學院 | 縣級醫院2名 | |
預防醫學 | 2 | 浙江中醫藥大學1名(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杭州醫學院1名 |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名 | |
合計 | 35名 |
三、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定向培養原則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照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見附件),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松陽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上線考生名單。
3.招生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發至松陽縣衛生健康局,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對體檢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1:1比例確定定向培養生,并在松陽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由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4.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生健康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1份(簽訂協議之日尚未滿18周歲的考生,需監護人一并提供身份證明,共同簽字)。協議簽訂后,松陽縣衛生健康局將考生名單匯總報相關招生院校。
5.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名單,由招生院校反饋至松陽縣衛生健康局、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填報時間及安排
填報志愿、體檢、公示和簽訂協議時間,由有關部門統一確定并安排。
五、補助標準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生,政府補助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等每人4.6萬元(5年),考生畢業回松陽定向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后該補助款由后由松陽縣衛生健康局一次性直接發放給考生本人。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生畢業后,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定參加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的,按定向就業協議到我縣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松陽縣衛生健康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定向培養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綜合成績和表現、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確定具體工作單位,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報備員額管理或事業編制管理。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需參加全省統一的醫師規范化培訓(本科培訓3年),培訓期滿后在我縣協議用人單位的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服務3年內,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用人單位可立即與其解除合同,不再續聘。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被規培單位退回的,用人單位可立即與其解除本合同及聘用合同,不再續聘。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七、咨詢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松陽縣衛生健康局、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松陽縣衛生健康局 0578-8063642。
咨詢電話: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8-8063903。
舉報電話:縣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0578—8801993。
松陽縣衛生健康局
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
信息來源:http://www.songyang.gov.cn/zwgk_42546/gggs/202007/t20200702_4536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