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2020年7月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面向社會選聘特聘專干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選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其中:
(一)以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身份報考的,須于2020年7月2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資格初審、復審階段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其他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7月2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在資格初審、復審階段出具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報名時提供學生證及學信網查詢的學籍信息。
二、選聘崗位
詳見《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2020年7月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崗位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選聘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人員需符合選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各選聘崗位對報考人員最高年齡、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取得相關職稱和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有具體要求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2日。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必須與選聘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專業種類。
5.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不滿5年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7月3日9:00至2020年7月13日18:00。
2.報名資料
(1)《特聘崗位報名表》(附件2);
(2)報名人員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明;(學信網可用)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6)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4);
(7)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6);
(9)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3.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將報名資料掃描后一并打包發送至對應的招聘部門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XXX(姓名)+身份證號+崗位編號+聯系方式”,其中報名表、計劃生育承諾書、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任職回避承諾書必須手寫簽名。不按照要求發送,造成無法聯系,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請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書面材料。
(1)仲裁崗報名郵箱:gongmshswb@szgm.gov.cn
咨詢電話:19925190658 聯系人:曾小姐 ;
(2)綜合文字崗報名郵箱:gongmzhb@szgm.gov.cn
咨詢電話:27736220 聯系人:梁小姐 ;
溫馨提示:咨詢時間為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環節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請對照自身條件自行判斷與招錄崗位要求是否相符。個人條件與招錄崗位要求不符,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錄崗位進行報名,所報崗位選定確認后不得更改。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3)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致無法及時聯系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后果。
(二)資格初審
1.公明街道辦事處針對此次選聘成立遴選委員會,由遴選委員會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審查預評),主要審查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工作經歷及工作業績與所聘崗位的匹配程度,審核中如有需要會與應聘者本人進行溝通。由遴選委員會最終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人選。
2.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根據崗位條件和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審查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視為報名不成功不予發放準考證。
4.準考證發放
時間:2020年7月17日9:00至7月18日18:00。
資格初審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在發放時間內登錄個人郵箱查收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錄考試各個環節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等相關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三)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分為筆試和第二環節考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第二環節考核成績60%。
1.筆試
筆試由公明街道組織人事辦公室命題和組織,劃定筆試合格線,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考核人選,若崗位面試人數(進入第二環節考核人數)不足1:3,則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全部進入第二環節考核,但總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用。如該招錄崗位招錄人數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錄單位決定是否相應削減該崗位招錄人數。
若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第二環節考核分數高低順序依次確定名次。上述成績均相同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排名,具體加試辦法另行制定。
筆試內容由行政職業能力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申論)組成。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第二環節考核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崗位實際,可以采用面試、面談、實操、背景調查等一種或多種形式進行第二環節考核。
(四)體檢
1.考核結束后,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錄人數從考核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核總成績未達到劃定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2.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人事干部陪同前往中國科學院大學深圳醫院西院區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復審資格。
重點審查考生的學歷、年齡、職業資格、職稱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背景和專業能力,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由公明街道辦事處特聘專干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察工作,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結合工作崗位要求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的考生因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資格復審的,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資格復審人選。
(六)公示、錄用
1.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列為擬錄用對象并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錄用的,且不違反錄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安排勞務派遣機構與擬錄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并按區有關規定實施管理。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2.擬錄用對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招錄單位批準,30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錄用資格,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3.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光明區專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協議年薪制,具體結合崗位職責、個人技能和資歷、人才緊缺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
4.本次招聘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2.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選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報考及選聘資格。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綠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4.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5.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投訴舉報電話:0755-27106632。
深圳市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6.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 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2020年7月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崗位表.xls
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
2020年7月3日
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2020年7月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崗位表 | ||||||||||
選聘單位 | 崗位類型 | 招聘 人數 | 最高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研究生專業 名稱及代碼 | 本科專業 名稱及代碼 | 其他報名條件 | 崗位工作內容 | 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
綜合辦公室 | 綜合文字 | 1 | 40 | 全日制研究生 | 碩士以上 | 1.具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型綜合文字材料主筆經驗,或在大學院校就讀期間具有黨團、學生組織相關經驗。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報考學歷條件可放寬至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 | 負責撰寫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調研、報告、計劃、總結、政策等各類綜合文字材料。 |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驗證證明;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或在校期間黨團、學生組織證明(校方開具); 5.提供3篇以上個人主筆的縣(區)級以上媒體或黨政信息綜合文字材料; 7.以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條件報考的考生,提供相應的職稱和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仲裁 | 2 | 45 | 全日制研究生 | 碩士以上 | 法學類 (B0301) |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仲裁員證》; 2.以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研究生階段專業不限,但本科階段專業須為法學類并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報考學歷條件可放寬至全日制法學本科并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3.5年以上仲裁員工作經驗。 | 1.獨立辦案,負責重大疑難案件的調解審理; 2.負責組織開展勞動仲裁業務培訓工作及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活動; 3.負責仲裁業務及標準化辦案協調、指導工作。 |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仲裁員證》原件及復印件; 6.以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條件報考的考生,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7842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