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塔城市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
根據塔城市火災防控需要,為全力保障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開展, 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政府專職消防員18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18名。其中:駕駛崗4人,通訊崗 2人,滅火崗12人。(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公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三)報考崗位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第1日。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在公開招錄范圍:
(一)已納入財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滿的;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曾被所在單位開除的;
(四)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五)在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招錄(聘)考試過程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的;
(六)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七)曾擁有海外國籍的;
(八)由于各種原因,其政治表現難以查清的;
(九)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按照招聘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組織實施。
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填寫《2020年塔城市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報名表》(附件2),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5月26日10時00分--2020年6月17日20時00分。
報名地點: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三樓)。
報名咨詢電話:0901-6236802
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攜帶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退伍證原件,駕駛證(B2及以上)等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如報名時提供的應聘資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由塔城市消防大隊、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面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進行。持B2照以上駕駛證人員需進行駕駛技術實操考試,具體實操考試由塔城市消防大隊組織實施。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由塔城市消防大隊組織實施。未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測試項目:3000米、100米、立定跳遠。體能測試單項不達標者可參加集訓,集訓后經測試仍不達標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體檢
體檢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事業單位體檢標準及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要求復檢的,經批準,可在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費用自行承擔。
政治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成立考察組,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六)公示
經面試、體能(技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通過塔城市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招聘人選。
(七)培訓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進行集中培訓1個月,集訓期間自行退出或考核不達標者不計發工資。經培訓及考核鑒定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培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員服務期限暫定為三年,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可續聘。
(八)工資待遇
1、基本工資:塔城市政府專職消防員月工資合計4221.63元/月,繳納“五金”1395.29元/月(其中單位繳費1016.56元,個人繳費378.73元),績效考核工資300元/月,實發2826.34元。
2、學歷工資:高中、中專50元/月,大專100元/月,本科200元/月,研究生300元/月。
3、取暖費:工作連續滿6個月及以上一次性發放取暖費1700元。
4、工齡工資:對工作滿一年,且年度考核評定為合格及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按照50元/年的標準遞增工齡工資,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該工齡工資遞增。
已聘用人員由塔城市消防大隊提供食宿、發放服裝(冬季、夏季),每年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九)調劑
遇有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自主申請辭職的、違反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的,視崗位報考情況進行調劑。
通過政審、面試(技能)、體能測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否則不予聘用。
五、人員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塔城市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為三年一簽,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者續簽下一年勞動合同。勞動用工合同報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各單位工作任務
(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大隊
1、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準考證發放。(市人社局)
2、負責組織人員進行面試試題命制。(市人社局、消防大隊)
3、負責組織面試分數匯總、公示。(市人社局)
4、負責組織體能測試、駕駛技術實操考試(市消防大隊)
5、負責擬聘用人員政審工作。(市人社局)
(二)市紀委監委
參與招聘工作的面試命題、面試考官、體能測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并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附件:
塔城市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21日
來源: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005/t4028818271f744d2017235a19b5a0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