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遠安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為做好遠安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及崗位
本次人才引進計劃為45人,其中面向遠安縣戶籍或生源引進10人。詳見附件《遠安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不含教育、衛健部門)》。
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人才引進具體崗位、資格條件和報名考試等相關工作請隨時關注遠安網和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網站公告。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應、往屆大學畢業生;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符合引進專業要求,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本科學歷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報考縣融媒體中心女播音員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報考縣融媒體中心采編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報考縣人才開發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要求為遠安戶籍或生源;
5.在遠安縣最低服務年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3.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和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6.遠安縣內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通過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發布、遠安黨建等平臺發布《遠安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16日08:00至2020年2月20日24: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陸遠安網和遠安黨建網進入“遠安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系統”,分單位、分崗位進行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2020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工作經歷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遠安戶籍或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或遠安生源證明材料(遠安一高、遠安職教中心畢業證)。“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簡稱“三項目人員”),還須上傳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市、區)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2020年1月16日08:00—2月22日17:3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四)辦理準考證。考生統一在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辦理準考證。報考縣應急管理局(04崗)、縣財政局(09崗)、縣人社局(20、21崗)、縣人才開發服務中心(22崗)的考生辦理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08:00—18:00。其他考生為3月11日08:00—18:00。
(五)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試方式:縣應急管理局(04崗)、縣財政局(09崗)、縣人社局(20、21崗)、縣人才開發服務中心(22崗)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引進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他單位所涉及崗位均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崗位,經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到1:2,低于1:2則核減或者取消崗位計劃。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并列的,再次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若還是并列則組織加試,加試成績為考生最后成績??荚嚱Y束后,分崗位設定遞補最低分數線,當崗位出現空缺時,在最低分數線以上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報考的,可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六)體檢和考察。體檢對象按引進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引進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組建專班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并復核其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和聘用??疾旖Y束后,各用人單位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擬引進人選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相關政策
1.引進的人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由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進人才優先提供人才周轉房,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碩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內可分別享受縣財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補貼。
3.引進人才表現優秀的,可選拔到黨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遠安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17—3813597
監督舉報電話:0717—3812607
附件:《遠安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不含教育、衛健部門)》
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6日
信息來源:http://www.yuanan.gov.cn/content-206-6756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