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公證處2020年人員招聘公告
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公證處(以下簡稱“坪山公證處”),是依法設立,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為社會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二類事業單位,不定機構規格和行政管理崗位等級,不定編制,實行社會化用人和企業化自主管理運營的公證機構,建立以理事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在運行機制上不斷創新發展。行業主管部門為深圳市坪山區司法局。
現為滿足公證業務發展需要,為區域提供更多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積極促進坪山區打造我市東部“法治高地”,坪山公證處現擬招聘5名公證人員。特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則
(一)堅持程序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滿足工作需求的原則;
(三)相關人員具有一專多長,具備多崗位工作能力的優先原則。
二、招聘崗位職責、人數及條件
(一)公證員
1、崗位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公證。
2、招聘人數:2名。
3、招聘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關于擔任公證員的各項條件;現于公證機構執業的公證員;全日制法學本科或法學(法律)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含45歲)。
(二)公證助理
1、崗位基本職責:協助公證員辦理公證。
2、招聘人數:3名。
3、招聘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全日制法學(法律)本科學歷,或其他專業全日制本科學歷;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工作責任心,適應能力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并表現良好者,優先聘用。
參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聘用: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收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3、被原單位開除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應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15天內截止報名。
2、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將報名材料:(1)深圳市坪山公證處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2)個人簡歷,上述資料發送至電子信箱luodongxian@szpsq.gov.cn(郵件主題以“姓名+應聘坪山公證處+崗位”命名)。
(二)初審
由坪山公證處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對于人數較多,原則上擬按照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考核(含筆試、面試)人員名單,人數不足3倍的,原則上按照實際人數參加考核。未通過初審的應聘材料進入候選名單,預留至招聘工作結束為止。
初審結果通過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應聘人員。初審合格者將參加考核環節,考核時間和地點通過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
(三)考核及擬聘名單確定
考核形式為筆試及面試(公證員崗位不設筆試環節)。面試順序按照現場抽簽確定的先后順序進行。
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如有筆試要求)的分數(面試成績占總分60%,筆試成績占總分40%)高低成績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結果通過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應聘人員。
如擬聘用人員因故退出應聘,則視情況按照成績排名依次替補。
(四)體檢
以手機短信和郵件方式通知擬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在深圳市三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進行。
(五)辦理聘用手續
坪山公證處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辦理擬聘人員的聘用手續。
四、本公告中涉及年齡計算的,以2019年12月11日為準。其他未盡事宜,由坪山公證處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公證處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下載:
信息來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gwyzkhsydwzpxx/201912/t20191213_18930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