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
考試成績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的公告
紅河州司法局公告(第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1號)和《云南省司法廳公告》(第21號),現就紅河州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于11月30日公布。應試人員可自11月30日上午8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眾號、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紅河考區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從2019年11月30日起至12月14日止)內向紅河州司法局提出書面核查的申請(寫明個人參考信息和核查請求)。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荚嚦煽兘浐瞬椴匆幎ㄍㄖ救说?,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經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確定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為108分。紅河州所轄的蒙自市、個舊市、開遠市、彌勒市4個市,合格分數線為108分。紅河州所轄的放寬地分別是屏邊苗族自治縣、建水縣、石屏縣、瀘西縣、元陽縣、紅河縣、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綠春縣、河口瑤族自治縣9個縣,合格分數線為95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9年12月5日8時至12月1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試人員應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州、市司法局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2018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的申請人應到主觀題考試報名地州、市司法局指定的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戶籍所在地州、市司法局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對于具有2019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等情形,戶籍已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戶籍所在地州、市司法局書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提交相關材料并作出申請材料信息真實有效的承諾,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并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打印版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主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三)證件照片
與本人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網上確認報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申請人請勿對照片自己裁剪,可帶到申請確認現場使用專用照片裁剪器規范裁剪。
(四)根據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原已取得C證的人員,在申辦A證時,必須交回C證的正、副本。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種類及其適用范圍,適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所提交的復印件材料一式兩份,一律使用A4紙復印,復印件內容(含畢業院校或派出所印章)須清晰可辨,黑白復印機復印不清晰的,使用彩色復印機復印。為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申請人排隊等候時間,申請人可提前準備好復印件;如復印條件確實受限的,可向申請地司法局申請復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種類及其適用范圍,適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四、申請辦理的要求、時間和地點
凡符合在紅河州申辦條件的合格人員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9年12月20日至29日,前往紅河州司法局102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逾期申請,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873-3197027
紅河州司法局
2019年12月2日
文章來源:http://www.hh.gov.cn/szhh/gsgg/201912/t20191202_37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