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縣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9〕62號)精神,現將天等縣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2019年秋季學期在天等縣內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須至少具備以下一項條件:
(一)具有天等縣戶籍;
(二)持有天等縣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在天等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無犯罪記錄,可在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或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體檢地點:
天等縣人民醫院體檢科。體檢時請自帶《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附件1)和個人身份證。
三、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9年12月9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地點:天等縣天等鎮天桃路78號,天等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教育局窗口。
四、領證時間:2019年12月23-24日。(不能代領)
五、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請按《崇左市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附件2)的要求執行。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天等縣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
文章來源:http://www.tiandeng.gov.cn/index.php/Home/Index/detailed/id/3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