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的補充公告
經縣民政局研究,并報縣委政府同意,對師宗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事宜進行補充公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社會救助經辦員補報名一天
師宗縣民政局招聘社會救助經辦員報名當日時間截止后,仍有部分排隊等待報名的人員未能進行報名登記,經研究決定補報名一天。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14:30-18:00時),報名地點:師宗縣民政局辦公室。
2、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公示:2019年9月27日將在師宗縣人民政府網站對2019年6月12日報名及本次補報名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3、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請于2019年9月29日前提交一張近期白底半寸免冠電子照片并注明姓名,郵箱:573745616@qq.com,逾期未提交影響準考證制作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4、準考證發放:考生于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14:30-18:00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師宗縣民政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由師宗縣民政局聘請第三方機構編制試卷,對所有報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測試,筆試時間:10月12日上午9:00-11:00,地點:師宗縣第二中學。請考生準時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以上的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三、面試
由師宗縣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實際招聘人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時間以師宗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為準)。
四、待遇
公開招聘的社會救助經辦員待遇為4359元/月(含五險),其中:購買五險1344.88元/月,每月扣除1000元作為績效考核金,每月實發2014.12元??冃Э己私鹉甑装凑瞻俜种七M行考核兌現,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考核分為遵紀守法、勤奮敬業、目標完成、廉潔自律四個部分。
(一)遵紀守法(15分)
1、認真執行黨紀法規。因違法違紀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扣除當年績效工資,并給予辭退處理。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規范執行工作人員請假制度,每季度請事假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事假不超過12天,超過1天扣1分;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曠工一次扣3分,全年曠工累計超過20天的給予辭退處理,并扣除當年績效工資。
3、嚴格遵守文明辦公工作守則,強化道德自律,積極參與文明創建活動。對違反守則規定,每發現一次扣1分,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辭退處理,并扣除當年績效工資。
(二)勤奮敬業(15分)
1、加強業務學習。認真落實縣民政局相關業務學習規定,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和會議,不按規定參加的每缺一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學習或會議期間不遵守相關紀律要求的每次扣0.5分,學習考試考核不合格的每次2分。
2、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參加各級組織的各項政治理論學習,不按要求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未按規定完成學習筆記、心得體會、小結等撰寫每次扣1分。
(三)目標完成(50分)
1、臺賬:每一名社會救助經辦員都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對自己負責的業務工作建立健全臺賬,未建立臺賬的扣3分,臺賬不健全的扣1分。
2、檔案:做好個人負責的業務工作資料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做到檔案資料完整、規范。未完成整理、立卷歸檔的扣3分,檔案資料不完整的扣1分,未按要求做到規范立卷歸檔的扣1分。
3、材料上報工作。按照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各類民政工作材料,未按時上報一次扣1分,不報一次扣3分。
4、宣傳工作。加強社會救助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未開展宣傳的扣3分,宣傳工作不力的扣2分。
5、民政信息系統維護管理。及時準確將各類民政信息錄入系統;各項統計報表上報及時;各項統計表數據準確,表間、表內邏輯關系準確;各項統計報表格式規范;適時對信息系統進行更新管理。未及時準確進行信息錄入的發現一次扣1分;各項統計報表上報不及時,一次扣1分;各項統計表數據不準確,表間、表內邏輯關系不準確的,一次扣2分;各項統計報表格式不規范的,一次扣1分;未適時對信息系統進行更新管理的,一次1分。
6、信訪舉報。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對所有來訪、來電、來信必須做到有訪必錄、有報必查、有查必復、有錯必糾。在信訪接待工作中發生違反《信訪條例》的行為,一次扣3分,因處置不當,發生嚴重或越級群訪事件的,一次扣4分;在信訪接待工作中明知有超級上訪可能而不能預報上級的,一次扣2分。
7、認真完成交辦的民政工作任務。未完成交辦工作任務的一次扣3分,敷衍塞責,完成質量差的每次扣2分。
(四)廉潔自律(20分)
1、強化學習。加強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的學習,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廉政學習和警示教育活動,每次學習后認真撰寫心得體會。未按要求參加學習活動的每次扣3分,未撰寫學習心得體會的每次扣2分。
2、嚴格遵守廉政紀律。自覺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積極接受群眾監督,時刻做到自重、自警、自律。在業務工作辦理過程中要盡一次性告知義務,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救助對象吃、拿、卡、要。未對業務辦理對象盡一次性告知義務的發現一次扣2分,辦理業務中出現接受辦理對象宴請的一次扣3分,故意刁難的一次扣3分,收受辦理對象有價證券、禮金、禮品等的實行一票否決,給予辭退處理,并扣除當年績效工資。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注:每項累計扣分不超過該項總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