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關于2019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
考試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的通知》(龍辦發〔2013〕13號)及《關于申報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流動調配計劃的通知》(龍組通〔2019〕21號)要求,經縣委政府批準,現將2019年衛健系統縣直醫療單位考試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范圍
(一)選調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崗位要求與專業相匹配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龍陵縣鄉鎮衛生院在職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熱愛本職工作,具有符合選調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二)新招錄或調入我縣鄉鎮衛生院工作滿5年及以上
(2014年及以前)。
(三)持僅限鄉鎮使用的專業技術資格證不得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符合報名條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工作單位
和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申請統一經院長和鄉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簽名并加蓋公章。報名者擔任鄉鎮衛生院院長及副院長職務的還需征求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簽字蓋公章。簽字蓋章人員需嚴格審核把關,對審核把關不嚴的由簽字蓋章人員負責,并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后方可報名。
(二)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崗位所需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相關證明留存原件)和報名表(雙面打印),交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張。
(三)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報名、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9年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考試時間:2019年10月9日9:00-11:00,10月8日14:30至17:0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筆試查分辦法:考試成績公布后,于2019年10月10日15:00-17:00為查分時間。查分由縣紀委監察委、縣衛健局、縣人社局等部門人員組成,按中考、高考查分有關規定進行。對無理取鬧、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選調資格。
五、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六、考試選調辦法
(一)按考生考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經尿檢合格,并征求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組同意后辦理調配手續;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如考試成績相同,按照資格證取得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二)選調到新單位人員,必須同單位簽訂5年的聘用合同(含1年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合同期內不得調整到新的工作單位(除組織正常調整外)。
(三)選調人員試用期、聘任及考核按《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龍陵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龍辦發〔2013〕77 號)規定執行。
七、紀律要求
(一)在縣人社局公布報名、考試及其它事項通知的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為了維護考試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在報名、考試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且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考試選調。
(三)在考試選調各個環節的公示期內,縣紀委監委和縣人社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為保護報考人的權益,舉報人必須是實名制舉報,對匿名舉報的不予受理。
(四)整個考試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委監督下進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縣人社局:6128501;縣衛健局:6121192
附件:1.龍陵縣2019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崗位表
2.龍陵縣2019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報名表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龍陵縣2019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崗位表
崗 位 | 人 數 | 調配 方式 | 學歷 條件 | 專業條件 | 年齡條件 | 其他條件 | 備注 |
臨 床 崗 位 | 6 | 考試 選調 | 本科 及以 上 | 臨床醫學專業 | 40 歲及以下 (1979 年及 以后出生) | 具有執業醫師資 格證,新招錄或調 入我縣鄉鎮工作 滿 5 年及以上。 |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由本 人選崗到:龍陵縣人民醫院 2 人,龍陵縣婦幼保健計劃 生育服務中心 2 人,龍陵縣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 人;持 僅限鄉鎮使用專業技術資格 證不予報考。 |
公 衛 崗 位 | 1 | 考試 選調 | 本科 及以 上 | 公共衛生計生 與預防醫學類 專業;衛生檢驗 專業、衛生檢驗 與檢疫專業、衛 生檢驗與檢疫 技術專業、醫學 檢驗專業、醫學 檢驗技術專業。 | 40 歲及以下 (1979 年及 以后出生) | 具有公衛類別執 業醫師資格證或 檢驗士(師)資格 證。新招錄或調入 我縣鄉鎮工作滿 5 年及以上。 | 選調到龍陵縣疾病預防控制 中心;持僅限鄉鎮使用專業 技術資格證不予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