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關于公開
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選人用人視野,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1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商調崗位及人數
麻栗坡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15名。
二、考察商調對象
縣內在職在編符合調動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詳見《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考察商調的條件
(一)商調資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2.年齡在45歲以下(197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備能正常履行商調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6.服從商調單位的工作安排,工作勤奮,吃苦耐勞,愿意從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基層一線工作;
7.在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法學專業、體育專業、警校畢業的人員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商調:
1.未滿試用期或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條件
1.調入人員必須在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服務滿5年以上才能申請調動;
2.調入麻栗坡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人員涉及職稱崗位變動的,按新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任,工資待遇按新單位實際崗位重新確定。
(四)商調人員要求
詳見《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公開考察商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9日至9月1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麻栗坡縣軍警路26號(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綜合辦公室);
4.聯系方式:0876—3016673 ;
5.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逾期不再受理。①報名者從麻栗坡縣政務網下載或到報名地點領取、填寫《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報名表》1式2份,需本人親筆簽字并按手印。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2張照片、任職或參加工作時間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證明材料須經主管部門蓋章確認);③報名人員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④本人具有的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報名者要對報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察商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調動條件,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報名者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組織人社部門根據調動條件,對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紀檢部門進行復審。
(三)組織考察
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組織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行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情況。
(四)確定人選
資格審核、考察合格的,由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擬商調人員名單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
(五)商調
擬商調人員按規定時間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違紀違法記錄的,取消考察商調資格。
(二)報名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報名表上聯系號碼),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因號碼差誤或無法通知聯系本人的一切后果自負。
附:1.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麻栗坡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商調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計劃表 | |||||||||||||
序號 | 商調單位 | 財政供養方式 | 崗位工作簡介 | 商調人數 | 性別要求 | 年齡要求 | 學歷性質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身份要求 | 專業條件 | 其它商調條件 | 商調方式 |
1 | 麻栗坡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全額 | 從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 15 | 不限 | 18-45周歲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事業人員 | 不限 | 1.全縣范圍內在職在編事業人員,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鄉鎮服務年限滿5年及以上(含試用期)。 2.調入人員必須在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服務滿5年以上才能申請調動。 3.商入麻栗坡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人員涉及職稱崗位變動的,按新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任,工資待遇按新單位實際崗位重新確定。 | 組織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