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中藥研究院2019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優秀人才充實科研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文件精神,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重慶市中藥研究院是重慶市科技局直屬副局級事業單位。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博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人員3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45周歲以下,“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畢業者可放寬至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3.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
4.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符合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招聘條件(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招聘的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至少5年。
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9年7月15日-18日9:00-17: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
重慶市中藥研究院人事處(重慶市南岸區南山路34號重慶市中藥研究院時珍樓209)。
3.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應聘者只能選本次招聘崗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在應聘同一個崗位的人員內競爭。應聘者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②各種榮譽證書、獲獎證書;③規范填寫的《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④有工作單位的應聘者需持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授權材料;⑤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如:工作經歷佐證材料、崗位要求系中共黨員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報名時間內未按規定完成報名手續并現場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無效報名。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具備考核資格。審查通過者方能進入下一個招聘流程。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由市中藥研究院按規定組建專門考核小組,采用現場答辯的面試方式考核,重點測評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科研能力等。
面試總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所有應聘考核最終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核結果報院長辦公會最終審定。
考核時間、地點于報名結束后5日內,在重慶市中藥研究院官方網站上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重慶中藥研究院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及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高者優先確定。若仍相同,則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具有資質的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研究院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再遞補。考察環節以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中藥研究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研究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科技局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研究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第一個聘用期限為8年),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照國家、重慶市及研究院有關規定執行。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在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簽訂就業協議并辦理相關手續。1個月后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其他
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23-89029159
本簡章由重慶市中藥研究院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1.重慶市中藥研究院2019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2.重慶市中藥研究院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