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衛健系統2019年公開選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推進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健全能進能出和激勵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優化隊伍結構,促進衛健系統人才合理流動,提升鄉鎮衛生院發展內涵,依據《武定縣衛生系統醫務人員崗位流動招聘實施辦法(試行)》(武政辦發〔2012〕5號)、《武定縣機關事業單位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武組通〔2017〕38號)文件規定,結合全縣衛健工作運行實際,經縣人民政府批準,今年我系統將在全縣各鄉(鎮)衛生院公開選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名。結合我縣衛健事業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 艷(縣衛健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戴春華(縣衛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朱洪秀(縣衛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成 員:王天榮(縣人民醫院院長)
陳松清(縣疾控中心黨支部書記)
賀自軍(縣婦計中心主任)
喬海珍(獅山鎮衛生院院長)
付 軍(縣衛健局黨委委員、黨辦主任)
王云波(縣衛健局人事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衛健局人事股,工作人員如下:
主 任:王云波 縣衛健局人事股股長
成 員:王麗芬 縣人民醫院黨總支副書記
李淑華 縣疾控中心副主任
姜會芝 縣婦計中心黨支部書記
杜姍姍 獅山鎮衛生院副院長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整體穩定、適度調整原則。
(二)堅持專業緊缺、工作需要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四)堅持規范管理原則。
(五)堅持有利于促進衛健事業均衡發展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城區醫療衛健單位缺編數及實際工作的需要,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2019年衛健系統公開選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名,具體選調單位人數及要求詳見附件。
四、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本縣各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自收自支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屬于本縣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3)具有與調入崗位法律法規規定所需要的執業資格或崗位設置規定的條件。
(4)正式工作年限滿5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其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因當年參加工作不滿一年,年度考核按規定定為“不確定等次”的,視為合格),可自由選擇報名參加各選調單位相應崗位的公開選調。
(5)正式工作年限滿3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其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因當年參加工作不滿一年,年度考核按規定定為“不確定等次”的,視為合格),可報名參加獅山鎮衛生院選調崗位的公開選調。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申請調配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縣直醫療衛健單位之間不得相互報考。
2.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附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公開選調
(一)違法違紀受到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二)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三)因信訪舉報正在被調查未了結的。
六、選調工作程序
公開選調按照申報選調計劃、發布選調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核、考試、確定人選、公示、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報名前發布選調人員“公告”,公布選調的范圍、對象、崗位、人數、專業要求及資格條件、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考試方式等。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18日至3月19日(上午8:00—12: 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武定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413室。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持相關證件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凡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學歷證書、進修證、身份證、學分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允許報名的證明和工作情況鑒定到縣衛健局報名,并準確填寫《武定縣衛健系統醫務人員公開選調報名表》,同時提交近期白底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張。每個崗位選調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不得小于1:3,如有選調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再行決定。
各鄉鎮衛生院根據申請參加選調人員業務水平、工作實績、履職等情況,集體研究推薦參加公開選調人員,推薦人數控制在本單位職工總數的25%以內。各單位應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推薦辦法,嚴把推薦關,不得因公開選調導致衛生院醫務人員不足而影響正常工作。
資格審查由各選調單位及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特殊情況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七、考試
(一)考試辦法
根據《武定縣衛生系統醫務人員崗位流動招聘實施辦法》規定,選調人員的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即考試分數占50分,考核分值占50分。
1.此次公開選調采取先由衛健局及選調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選調人員的政治素質與醫德醫風、工作實績、工齡、任職資格、綜合考察等方面打出考核分數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折算為50分)。筆試內容主要測試衛生健康相關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等知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成績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3.試題及閱卷:為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筆試試題及閱卷交由第三方負責。
(二)考試時間
經資格審查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到縣衛健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擬定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八、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選調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擇優等額確定擬選調人選,武定縣衛生健康局在武定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選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
在辦理調動手續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相應等級的選調人員,因選調單位無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及等級,經本人同意,可高職低聘;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的,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一)整個公開選調過程,接受縣紀委、監委派駐武定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的全程監督。
(二)各鄉(鎮)衛生院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廣大職工充分了解、積極支持,為公開選調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不得無故阻止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公開選調。
(三)為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考核、考察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四)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通信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在發出筆試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五)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工作程序,不得隨意違反規定突破原則;不得濫用職權;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虛作假。各鄉(鎮)衛生院對申請流動人員的個人鑒定、績效考核必須實事求是,堅持“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發現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并經查實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六)公告中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設置監督舉報電話:
武定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室電話:8715306
縣紀委、監委派駐武定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電話:87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