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2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和《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相關規定,并經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研究,我市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體能測評工作定于2012年8月19、20日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地點和時間:
體能測評地點:遵義市匯川體育館(遵義市匯川區南京路)
體能測評時間:2012年8月19、20日(具體時間詳見面試及體能測評準考證)
體能測評考生應根據體能測評當日規定的候測時間(見準考證)提前20分鐘到達體能測評地點,憑《面試及體能測評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進入體能測評場地候測處。超過規定候考時間仍未進入體能測評場地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二、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完面試且成績有效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節,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的考生按《招考簡章》和省招考辦有關規定確認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后,方能參加體能測評。
三、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實施規則
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按《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測評項目順序依次為①縱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v跳摸高項目不合格考生在本組內循環測評不超過三次;10米4往返跑項目在測評前可進行一次試測,但不計成績。每個項目測評結束后,在監督員的監督下,由考官當場向測評考生宣布測評結果,縱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結果不達標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項目測評。
體能測評考生在各組引領員帶領下必須按項目測評順序進行各項目測評。每個項目測評結束后,測評合格考生在引領員的帶領下繼續下一個測評項目,測評項目不合格的人員歸還佩帶的順序號和考生證后離開測評場地。
四、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信息都將在市招考辦對外公開的媒體、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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