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效率,提升處置突發群體性勞資糾紛能力,大鵬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擬公開招聘1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名額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1名。
二、招考條件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條,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工會工作、法律工作等滿五年的;
4.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法學專業、通過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核)且有從事仲裁或律師等法律工作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四)不受理下列人員的報考申請:
1.觸犯刑法,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則、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報名及資格初審地點:大鵬新區金嶺路1號新區管委會1號樓1217a,聯系電話:28336624。
2.網上報名,報考者可將報名表及其它必需提供的材料通過郵件發送至laoweiling@dpxq.gov.cn。
3.考生報名、接受資格初審應提供以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大鵬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公開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報名表》、仲裁員資格證、符合招考條件的相關證明。
(二)面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
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面試,依面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該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辦理聘用手續
1.通知擬錄用人員按指定日期到大鵬新區統戰社會建設局報到,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安排及崗位指引;
2.通知相關機構辦理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等手續。
五、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面議。
大鵬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
2018年11月7日
來源:http://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201811/t20181113_144906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