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18〕7號)、《湖南省實施中央銀齡講學計劃工作方案》(湘教發〔2018〕25號)要求,2018年,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募一批優秀教師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講學,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受援學校為洪江市農村學校。
二、招募原則。招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校、定崗”原則。
三、招募人數。2018-2019學年,我市中央銀齡講學計劃的講學教師招募人數為6人,其中小學語文2人、數學2人,初中語文1人、英語1人。招募學校為我市農村鄉鎮學校。
四、資格條件。中央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招募面向全國進行,招募對象以退休的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歲(含)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于奉獻、不怕吃苦、作風扎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中央銀齡講學計劃,退休教師不能參加原退休單位中央銀齡講學計劃的招募。
五、崗位職責。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講學教師可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市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中央銀齡講學計劃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向市教育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市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鼓勵考核合格的講學教師連續講學,講學教師需在下一學年連續講學的,講學教師應在協議期滿前提前2個月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
六、招募程序。2018-2019學年的講學教師于2018年10月底前招募到位。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1、招募報名: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7—19日;報名地點:洪江市教育局403辦公室;
2、確定擬招募人選,對擬招募人員進行公示;
3、市教育局依據公示情況與招募人員簽訂協議書;
4、講學教師根據協議書上崗任教,履行崗位職責;
5、教育局匯總講學教師上崗任教的情況并上報。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放講學教師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標準為年人均2萬元。
(二)政策保障
受援學校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方式:
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人:劉玉景;聯系電話:0745-773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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