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吐魯番市經濟社會發展,完善人才隊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全面建設,根據自治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關于下達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招聘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340號)文件規定,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4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崗位自愿報名,擇優聘用。
二、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9月20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20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及學歷條件;
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依據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2017年)》(詳見附件2)。
7.報考人員學歷是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8.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具體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1.凡是戶籍“不限”的崗位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均可報考,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附件1);
2.在吐魯番市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不受戶籍限制(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滿8個月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滿16個月以上);吐魯番市招聘的地方性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及協警且工作滿3個月以上的;
3.吐魯番市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吐魯番市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吐魯番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報考對戶籍無特殊要求的崗位外,也可報考要求吐魯番市生源或戶籍以及所在區縣生源或戶籍的崗位。
涉及時間時限的含試用期,均截止至2018年9月20日(含當日,下同)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
2.充實基層的“5%人才儲備編制”人員、特崗教師;
3.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結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自治區大學生基層培養鍛煉“天池計劃”人員;
4.現役軍人;
5.近3年來,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社會公益性崗位考試等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6.曾經在公務員、事業單位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聘)用后因故取消錄(聘)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8. 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面試
1.面試入闈人員的確定。根據考試成績,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后,招聘1-2人(含)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5分鐘,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總分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如同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仍然相同的,按照《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中客觀題成績確定。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吐魯番市招聘的地方性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及協警。
4.面試考場的設置、方法、程序及要求等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面試辦法進行。
5.面試費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每人40元。
6.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開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
(六)體檢
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根據總成績高低,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詳見附件4)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提出復查的,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復查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報考本崗位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本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堅持政治標準第一,嚴把考生政治素質關,按照程序進行。
被考察人員應填寫《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考察表》(可登錄吐魯番市就業服務網站下載),并將個人檔案一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通過吐魯番市就業服務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報市委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批準后,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聘用手續。
崗位空缺可以調劑。調劑工作將面向社會統一發布調劑公告。
四、招聘工作紀律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考試結果利害關系的,應當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在機關主要領導與本人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內或終身禁考;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六)招聘主管部門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針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政策解釋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相關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科:0995-7603013
監督電話:0995—8523411(市紀委監委信訪舉報專線)
吐魯番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