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
詳見《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2018年第三批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招聘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20日止。
2.應聘方式:應聘人員如實填寫《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附表2),將該表格的電子版(須帶電子照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代居民身份證(包括正面和背面)、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辦公室郵箱(pjzjj_bgs@163.com)。請在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2018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姓名—應聘崗位代碼”。
3.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應聘人員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
4.用人單位篩選后擇優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審核資料如下(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報名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還需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或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合同或就業手冊),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
5.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試
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組織面試,并根據面試情況擇優錄用。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體素質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補人選。
三、薪酬待遇
1.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年薪約7萬。上述年薪含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購買的五險一金,相關稅費的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承擔。
2.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與新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期間薪酬福利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為1年(含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到上崗前暫未能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并承諾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的,期間福利待遇按照實習生標準發放,自交齊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之日起按本條前兩款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如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的,視為實習期滿,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不再繼續聘用。
本公告由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0-3167360、3167311
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