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實干部隊伍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經省環保廳、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編辦核準編制,贛州市環境保護局決定公開考選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職位、對象及條件
㈠考選職位:
1、公務員職位:市環保局機關3名。
2、參公職位:市環保局章貢分局3名,市環保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3名。(詳見《贛州市環保局機關及下屬2個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崗位表》)。若考生現為副科及以上職位的,錄用后只保留工資及福利待遇,職務按科員執行。
㈡考選對象:
1、江西省范圍內各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江西省范圍內已進行參照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符合贛組發〔2008〕6號文件規定可交流進機關的,可報考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只能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
㈢考選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德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進入公務員隊伍滿2年(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2018 年8月31日)。
3、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4、學歷、專業、工齡及年齡條件。詳見《贛州市環保局機關及下屬2個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專業、學歷(學位)及年齡等要求。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指本崗位招聘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 日。
5、身體健康。
6、符合考選單位有關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組織人事關系在我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錄鄉鎮機關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選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考選采取組織推薦、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和程序,擇優錄用。
㈠發布考選公告:
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7日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www.ganzhou.gov.cn)、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gzhrss.gov.cn)和贛州市環境保護局網(www.gzhb.gov.cn)站上發布公告。
㈡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9月8日-9月10日
3、報名地點:江西省贛州市環境保護局(贛州市章貢區賀蘭山路8號)一樓大廳。
4、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持以下證件、資料報名: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組織人事關系在我市的,出具所在單位及當地所在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公章);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需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或本單位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需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或本單位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
(6)填好《報名登記表》(2份,原表在網上下載)并貼好1寸彩照,同時將電子版報名表現場拷貝給報考單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照片需與報名登記表一致)。
㈢資格審查:由招考單位具體負責,根據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及相關簡歷,初步判斷考生報考資格,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考選計劃達不到5∶1的,則相應調減考選計劃或取消該職位的考選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考選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及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選資格。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于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同時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㈣筆試。筆試時間為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進行。筆試地點設在贛州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環保法律法規等相關環保專業知識、公文寫作、時事等綜合知識。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組織人事關系不在贛州市的面試入闈人員,須在通知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提供由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才能參加面試,否則取消面試入闈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入闈人員。
㈤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創新意識、人際交往、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點)。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㈥考察、體檢、公示、審批和調動
1、考察。由贛州市環保局組織,按1:1的比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報考資格進行全面考察??疾觳缓细裾呷∠x調資格,并按該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對象。其中,對于市外考生的考察,將邀請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共同參與。
2、體檢。按1:1比例組織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職位,按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贛州市環保局具體實施,體檢時間和體檢醫院(須為省公務員局指定公務員錄用體檢醫院)另行確定。
3、公示。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選調公示對象,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www.ganzhou.gov.cn)、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gzhrss.gov.cn)和贛州市環境保護局網(www.gzhb.gov.cn)站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查實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確定為選調對象。如出現異議查實并取消考選資格,按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4、選調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不來報到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該空缺職位,按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公示。
5、審批、調動。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選調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審批、調動手續。調動一經辦理,在本單位服務期限原則上須滿2周年。
6、在考選過程中,凡被其他考選單位列為考察政審對象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我單位的考選資格,依序遞補。
三、咨詢電話
考生如有咨詢事項,可在工作日內(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撥打以下電話。
咨詢電話:0797-8680232,0797-8685025。
四、本公告由贛州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五、請各位考生保持聯絡方式通暢,因無法與考生聯系而影響考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