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為更好地完成新城區建設目標,推進全縣土地征收工作再上新臺階,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公開、平等、竟爭、擇優”的原則,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征地管理工作人員2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組織嚴密,程序規范,公正公平,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竟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征地管理工作人員名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征地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應變能力及口頭表達能力,肯吃苦樂奉獻。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
3、法律、財會、復退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符合有關體檢標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處罰的。
4、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未滿5年的。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縣國土資源局制定招聘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縣國土資源局在金塔縣電視臺和金塔縣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發布,公示時間7天。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28日至9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周末不受理)。
2.報名地點。金塔縣國土資源土地儲備中心辦公室(縣工信局四樓)。
3.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退伍證等相關專業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于規定報名時間內前來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全的,取消報名資格。本次招聘采取應聘人員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不接受電話、網絡報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東后,對報名人員資格再次進行集中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向報名人告知并說明理由。
(五)準考證領取
1.時間:2018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點:金塔縣土地儲備中心辦公室(縣工信局四樓)。
五、筆試、面試、政審
本次招聘征地工作人員,采取筆試、面試和土地征收實踐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邀請相關部門監督。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土地征收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甘肅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及我縣征地現行政策。
2、筆試時間:2018年9月11日早上9:00-11:00
3、筆試考場:以《準考證》確定地點為準。
4、筆試組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筆試命題在封閉狀態下進行。監考人員由領導小組統一抽調。
5、分值設定:筆試總分設定為100分,占綜合成績50%。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根據個人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聘用人數1:3確定,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報名人數達不到6名時,應聘人員全部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缺考者,取消其應聘資格,按筆試成績等額遞補。
2、面試組織和內容:由人社、國土、土地儲備中心組成面試評委小組,以抽簽方式確定順序,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法律常識、社會熱點、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問題。面試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答辯等情況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并匯總成績。
3、分值設定:面試總分設定為100分,占綜合成績50%。
4、面試組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5、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筆試、面試結東后,根據報考者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凡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
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政審主要對擬聘人員在原工作單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區進行進行遵紀守法、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情況考察。凡政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通過政審考察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五)試用
所有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三個月的試用,主要考察征收土地實踐工作能力水平,試用期間縣土地儲備中心不定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將依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土地征收實踐考察系列程序后,最終確定2名擬聘用對象,提交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確定,辦理有關聘用上崗手續。招聘的專職土地征收管理工作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工資實行績效考核,每月1800-2800元相關工資待遇,交通及食宿自理。本次招聘的土地征收管理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用工管理。由縣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培訓、管理、使用,并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今后續聘、解聘、辭退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體檢、考察、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0937-5900592
七、監督單位
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監督電話:0937-4420501
金塔縣國土資源局 監督電話:0937-4421489
金塔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