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字〔2011〕87號)和《關于轉發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號)文件精神,經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興隆縣教育局所屬中小學2018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實行公開招聘,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3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所規定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現役軍人;
4、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違法違紀被機關事業單位解聘或辭退的;
6、在編在崗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三)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公開招聘教師49名,其中興隆縣第一中學招聘24名,興隆縣第一中心小學招聘5名,興隆縣第三小學招聘3名,興隆縣鄉鎮中學招聘13名,興隆縣鄉鎮小學招聘4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興隆縣教育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以下簡稱崗位條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戶籍遷入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27日。崗位條件要求考生畢業院校為普通全日制一類或二類本科的,按考生錄取年度河北省招生辦確定的本科院校錄取批次為準;以研究生學歷報考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需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教師資格證為本學科教師資格證(含參加《教師資格證》及考試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五、體檢、考核與公示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行支付。體檢分為合格、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面試成績需≥60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前款確定的優先次序遞補。
經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政審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報興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核后在興隆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發布與政策咨詢
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興隆縣政府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314-5052802 0314-5052759
興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