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溪縣統計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縣級普查指導員10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水平(含應屆畢業生);
2.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具有一定的表達能力和文字功底;
3.參加過各類普查或具備一定財務、統計、經濟、計算機知識的人員優先聘用。
二、聘用時限:一年(原則上不得中途辭職)。
三、報名時間、辦法及面試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28日17:00時截止
(二)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填寫好《安溪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縣級普查指導員報名表》(附件)后,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發送至郵箱:axtjj311@126.com,郵件名稱及報名表請注明姓名,如無按規定要求填寫,一律按未按規定要求提交資料資格不符合處理;
2.現場報名。報名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中心6號樓B棟1903;聯系人:小蔡,聯系電話:23232114;辦公時間(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3.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收集報名表并根據招聘條件進行初步篩選,通過篩選的應聘人員,將由工作人員短信或電話通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
(三)面試事項
1.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知識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2.現場提交材料包括:
(1)《安溪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表);
(2)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等。
四、薪資待遇
1.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則予以聘用,簽訂勞動合同。
2.按聘用編制外人員工資:月薪2500元。
3.省經普辦將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統計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