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大廠高新區和農業園區綜合服務管理水平,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就高新區、農業園區購買管理和社區服務公告如下。
一、招用計劃
高新區和農業園區服務崗位14個。
二、招用程序和辦法
此次招用工作由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大廠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管理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委托大廠回族自治縣鑫軒勞務派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鑫軒公司)招用崗位所需人員。
三、購買主體與承接主體
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大廠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管理辦公室為本次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為鑫軒公司,由鑫軒公司負責崗位人員的招聘和管理等服務。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大廠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管理辦公室與鑫軒公司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協議(期限三年),鑫軒公司與本次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按相關規定簽訂勞務合同。
四、人員管理
(一)招用人員與鑫軒公司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務合同。
(二)招用人員接受鑫軒公司、高新區和農業園區的雙重管理。 鑫軒公司主要負責招用人員的人事管理,高新區和農業園區負責招用人員的日常管理。
(三)鑫軒公司負責工資發放,按照企業職工相應參保標準為招用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等社會保險。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和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大廠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大廠回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