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做好2018年全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進計劃
2018年全市事業單位計劃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368名。引進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烏蘭察布市2018年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附件2《烏蘭察布市2018年旗縣市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以下簡稱《人才需求目錄》)。
二、引進方式
本次人才引進采取面試和直接考察兩種方式進行。
三、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5.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在烏蘭察布市服務且服務期滿3年內、考核合格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簡稱“項目人員”)享受人才引進政策加分;服務期滿超過3年的,不再享受人才引進政策加分,只能以非項目人員身份參加應聘;
9.本次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所設專業以教育部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10.2018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8年8月16日前。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烏蘭察布市服務未滿五年(2013年8月16日以后聘(錄)用)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讀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并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九、考察
(一)各旗縣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引進人員的考察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引進人員的考察工作。
(二)考察方式
1.對直接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和面試合格人員的考察,主要通過審閱引進人員檔案材料和了解現實表現等方式進行。
2.對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引進崗位計劃數直接進入考察環節人員的考察,可通過審閱擬引進人員檔案材料方式進行,也可根據引進崗位工作任務和實際需要,采取專業技能考察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擬引進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表現等。
(三)各旗縣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市直各主管部門要在考察結束后一周內,將考察情況形成考察報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十、體檢
市人才辦負責組織引進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及相關修訂標準執行。
十一、聘用
(一)各旗縣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市直各主管部門根據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擬引進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引進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引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引進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引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引進人員管理
(一)引進人員按其引進單位所屬地區由市和旗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雙重管理。
(二)用人單位要合理安排、調整引進人員的崗位,并將崗位、職務變更、調離或辭職等情況及時向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三)用人單位每年不定期對引進人員進行單獨考核,或在年度考核干部時把引進人員作為單列對象進行考核,也可結合所在單位年度考核一并進行??己私Y果報送市和各旗縣市區組織部、人社局。
十三、其他事項
(一)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師范類專業畢業的碩士研究生聘用在烏蘭察布市范圍內中小學校任教的,享受《烏蘭察布教育系統引進優秀人才計劃實施辦法》(烏教字〔2015〕114號)相關優惠政策。
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是指: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
(二)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
(三)本次人才引進對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考察、體檢造成崗位缺額的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人才引進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引進人員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四)本次人才引進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請予關注。引進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面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74-8320213
網報技術服務電話:0474-8150963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烏蘭察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