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臺師范學院因托管共建三沙市永興學校,現公開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3名。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現役軍人及在讀全日制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學校工作的人員。
(二)崗位及條件
小學數學教師1名, 數學類或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數學教師資格證,有教育工作經驗者優先。 不超過35周歲(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計算機老師兼管理人員 1名, 教育技術類或信息技術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工作經驗者優先。
藝體教師 1名, 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有教育工作經驗或書法特長者優先。
注:被錄用人員需在三沙市永興學校連續工作滿三年及以上
(三)報名材料要求
報考所要求的材料,其時間計算截止為2017年7月31日。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各項證書。未在資格審查前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在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學校不受理郵寄報名材料。應聘者在瓊臺師范學院網上(http://www.qttc.edu.cn/)下載填寫《瓊臺師范學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應聘人員登記表》《報名信息一覽表》,并將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崗位條件必須的相關證件掃描成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ren915@163.com(郵件主題須按以下格式書寫“姓名+應聘崗位”),或將相關證件復印件送至瓊臺師范學院府城校區電教樓304室。筆試或面試前核驗原件。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2018年7月30日-8月10日。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谑懈擎傊猩奖甭翻偱_師范學院府城校區電教樓304室,聯系電話:13036081000,蘇老師,13098923646,陳老師,電子郵箱:ren915@163.com。
3.報名要求:
(1)報名郵件發送成功后會有報名郵箱的自動回復,未受到自動回復者,須來電確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將通知參加考試。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組織工作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根據情況具體通知。
(2)筆試方式及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崗位所需的知識、能力為筆試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面試
(1)面試人選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因考生放棄面試或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取消面試人選資格產生的空額,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與形式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等形式進行;
(3)面試時間與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用。
(5)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荚嚳偝煽兿嗤模疵嬖嚦煽兏叩瓦M行排序。
考試結束后,成績在瓊臺師范學院校園網上公布。
(四)考察、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
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學校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學校將按程序進行調查處理。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根據《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期滿,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三、聘用期待遇
聘用期待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一)工資(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職業年金);
(二)駐島補助:120元/天,按駐島天數計;
(三)高溫津貼:300元/月,4月至10月共7個月計發;
(四)獎勵性績效:740元/月,年底發放。(五)工齡津貼:工作滿一年后,每年月工資分別升100元,五年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