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是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 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基層文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復函》(浙人社函〔2015〕11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演奏員2名、甌劇演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8年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7日(周五)—8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和郵寄報名。咨詢聯系人和電話:楊老師,0577-88319227 13587692566。
(1)現場報名。地點:溫州市車站大道621號(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請應聘人員提供報名表一式2份、單寸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后證書原件返還)。
(2)郵寄報名。請應聘人員將報名表一式2份、單寸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等復印件郵寄到溫州市車站大道621號(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郵編325000,收信人楊老師。報名日期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逾期報名無效。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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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緒。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三、其他
1.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招聘相關事宜將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8年8月3日起至8月13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6.其他未盡事宜,參照《2018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執行。
7.本公告由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