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進一步打造專業型干部隊伍,為建設“海上花園”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據《溫州市洞頭區“三年百名”(2018—2020)中高層次人才招聘方案》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高層次人才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面向大陸招聘
招聘計劃30人,其中:緊缺專業24人(海洋科學類4人、建筑學類4人、信息與通信工程類4人、環境科學與工程類2人、化學工程與技術類2人、金融類2人、藝術設計類2人、市場營銷<旅游營銷與策劃方向>2人、生物醫藥2人),綜合類(專業不限)若干。
(二)面向臺灣招聘
招聘計劃8人,具有旅游、民宿、文化創意、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學歷或相關領域工作經歷。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面向大陸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事業心、責任感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一流”高校、“一流”專業、原“985”“211”工程高校的畢業生可放寬到本科。
4.屬于緊缺專業,且為洞頭區戶籍(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為洞頭區戶籍(或在洞頭工作,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一年以上)的,可放寬到高校一本專業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安家(購房)補助。根據聘用人員取得的“雙一流”、原“985”“211”的學歷層次,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全日制學士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安家(購房)補助。安家(購房)補助,按5年平均,在每滿1年后的年底發放。在洞頭工作滿1年,在洞頭自購房的,補助余額可一次性提取。服務期未滿5年的,全額收回安家(購房)補助。
(二)面向臺灣招聘
1. 按“政府雇員”方式聘用,采用績效年薪制,具體標準和發放辦法參照面向大陸招聘的規定執行。
2. 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全日制學士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安家(購房)補助。具體發放辦法參照面向大陸招聘的規定執行。服務期未滿5年的,全額收回安家(購房)補助。
3. 單位為其繳納商業醫療保險及人身意外險。
(三)其它待遇。
1.聘用人員按規定享受除住房(租房)類人才待遇外的相關人才政策。
2.來洞頭面談人員往返必須的交通費及在洞頭食宿費在規定標準內由人才專項經費給予報銷。
五、相關事項
1.取得教育部海外碩、博士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參加應聘的,其所讀院校要有較高知名度(2018年arwu、qs或times世界大學年度排名前100所,可視同“雙一流”高校享受待遇)。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3.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六、本《公告》由洞頭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洞頭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解決。